五公司修配厂3栋楼维修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日期: 2025-10-24 10:33来源: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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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五公司修配厂3栋楼维修项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建设路24号一楼)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1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MY-2025-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五公司修配厂3栋楼维修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1.9256万元

  6.最高限价:11.567万元

  7.采购需求: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五公司4号楼、6号楼及建设路44号楼栋损毁严重部位维修改造等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特定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⑷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⑸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质量员各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补充说明:①若本项目中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市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②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⑹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都须提交社保缴费证明。(上传2025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分公司缴纳有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30日止,每天08:3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建设路24号一楼)

  3.方式:现场获取

  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获取: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递交地址: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建设路24号一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方式:现场开启。

  3.开启地址: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宜昌市西陵区建设路24号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丫口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西坝街道西坝路28号

  联系方式:15997520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明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建设路24号一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远/陈轶飞

  电话:13886688336/13165616142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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